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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好知识产权 造福国计民生
    ——访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现,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他指出,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涵盖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护措施,然而这些保护形式间缺乏有机衔接,导致保护和激励中医药创新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比如,在专利保护方面,

    2020年05月26日
    文档来源:访谈
    知识产权
    提案
  • 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访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

    制度体系。   在改革体制机制方面,中央作出了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重大部署,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调整了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机制,将原来由工商和知识产权等部门承担的商标专利等执法职能统一由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承担,进一步加

    2019年11月25日
    文档来源:访谈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申长雨
  • 收官之际 启程之时

    求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由中办、国办印发实施。知识产权机构改革顺利完成,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实现了集中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着更加重要的角色。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

    2020年06月05日
    文档来源:资讯
    知识产权
    战略纲要
  • 知识产权运用不断凸显价值

    开展专利布局,为相关申请开辟绿色通道;长沙支持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无创呼吸机等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迅速产业化;安徽宿州开展砀山酥梨等地理标志产品“抗疫”线上营销,实现销售收入3.2亿元。   事实上,疫情之下的知识产权运用工作“爆发”,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在知识

    2020年06月04日
    文档来源:资讯
    知识产权运用
    价值实现
  • WIPO发布农产品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指南

    了服务的商业来源;集体商标即指由几个不同的所有人共同占有的同一个商标;证明商标指能够证明商品达到一定品质质量标准的标志。   (2)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是具有特定地理产地且其品质、声誉或特征归因于产地的商品标志。最常见的地理标志是商品的产地名称。因为农产品的品质通常受到

    2016年03月09日
    文档来源:战略管理
  •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建立中医药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

    发现,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他指出,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涵盖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护措施,然而这些保护形式间缺乏有机衔接,导致保护和激励中医药创新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在专利保护方面,中医药

    2020年06月02日
    文档来源:解读
    中医药
    知识产权保护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2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为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推进《办法》实

    2020年04月09日
    文档来源:公告
    使用管理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 质检总局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了有效保护在中国销售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规范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使用,总局制定了《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

    2016年05月24日
    文档来源:政策发布
  •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林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推进计划》的通知

    继续加强林业软件正版化宣传、引导、管理和检查力度,保证正版软件的使用,逐步实现核心系统软件自主可控。(信息办) 18.研究制定《林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推动建立林产品地理标志审核认定制度,加强对特色林产品的有效保护,提升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科技中心、局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2015年05月22日
    文档来源:政策发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

    售、传播出版物的监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知识产权局负责)严肃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依法查处滥用知识产权、

    2016年05月11日
    文档来源:政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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